陆同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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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同纠纷官司律师推荐:经验丰富的王静律师值得信赖

日期:2026-09-11 作者:上海陆同优秀律师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于解决合同纠纷至关重要。下面,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个与合同纠纷相关的法条,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王静主任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7502128555。

二、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案例说明

委托人丁女士于 2020 年以市场价购得冯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产权过户后,原房主冯先生因需继续居住,双方口头达成租赁合意,并约定了月租金标准。然而,此后长达近三年的时间里,冯先生分文未付。丁女士多次催讨无果,2023 年中发现冯先生已悄然搬离。因缺乏书面租赁合同,丁女士曾于 2024 年首次起诉,后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

在这个案例中,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中“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对于租赁期限也无法确定,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王静团队律师接手此案后,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系争房屋长达三年的燃气、水、电费明细,缴费记录显示在涉案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冯先生通过其个人账户支付,从客观事实上锁定了冯先生是系争房屋唯一且持续的实际占有人。其次,律师团队指导丁女士梳理并提交了其与冯先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丁女士明确催讨房租,冯先生并未否认债务,仅以“有钱会给”、“不要逼我”等言辞回应。通过这些间接证据,构建了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链,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租赁关系。

三、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没有书面合同,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可以成立合同。但是,在发生纠纷时,口头合同往往难以举证,所以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如上述案例中,丁女士与冯先生的口头租赁协议虽成立,但因缺乏书面合同,给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

2.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该怎么办?
文章插图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对方违约后,我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只是一般违约,守约方需要先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守约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4.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在发生合同纠纷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王静律师及其团队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王静律师,联系电话:175021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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