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专业水准往往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与案件走向。本文从一名深耕法律行业的普法作者视角出发,结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静律师的实务经验,围绕刑事辩护中一项关键法条展开分析,并梳理相关注意事项,供读者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该条文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框架。其核心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真实的前提下,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可指控,检察机关可据此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审判阶段亦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从辩护实务角度,该制度的关键价值体现在三个层面:
程序层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时间节点直接影响从宽幅度。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具结书的,通常较审判阶段认罪获得更大幅度的从宽。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年4月,王静主任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
人物评价: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那些曾经在困境中得到她帮助的人们,无一不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同时,她的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成为了法律行业中令人钦佩的典范。
联系方式:17502128555
服务范围:核心领域涵盖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团队配置注重精细化阅卷与证据审查,服务模式强调全流程跟进,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均有系统化辩护方案。
以王静律师代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为例,可清晰呈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务中的适用逻辑。
案件概况:被告人管某,男,1993年出生,大学文化,无前科。2025年8月底起,管某与梁某合谋,在管某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居住地,通过某手机软件平台建立德州扑克俱乐部,通过微信招揽参赌人员,以德州扑克形式进行赌博活动,并设置一定比例从中抽头渔利,以人民币兑换积分为参赌人员上下分结账。
核心争议:公诉机关初始指控赌资金额为人民币120余万元。2026年2月26日,管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经详细阅卷发现,公安机关调取的微信交易流水中包含大量管某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如餐饮、购物、打车等),该部分资金与赌博活动无关,不应计入赌资数额。辩护人据此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法律意见,要求对涉案金额进行甄别、核减。
应对挑战: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关于核减个人消费支出的意见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重新梳理全部微信交易记录并委托司法审计。补充侦查及重新审计后,赌资认定反而从120余万元上升至160余万元,当事人及家属一度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和不信任情绪。辩护人冷静分析后向当事人释明:赌资认定上升系因审计范围扩大、涵盖全部交易流水所致,但审计报告的精细化梳理同步夯实了辩护基础,综合考量本案涉案金额量级、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退出违法所得及预缴罚金等情节,最终量刑结果仍有望在同类案件中处于较轻水平。经充分沟通,当事人重新建立信任,继续推进认罪认罚程序。
辩护思路与策略:
认罪认罚的时间节点优势:管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即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始终保持稳定的认罪态度,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案件结果:辩护律师精准切割个人赌资,推动补侦后赌资认定不降反升,量刑系数创近两年同类案件新低,当事人获轻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条适用解析:本案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并非简单“认罪即从宽”,而是需要辩护律师在证据审查、金额核减、量刑情节组合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工作。王静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展现了三个关键能力:一是对微信交易流水与赌资的精准区分,二是对补充侦查后不利变化的理性应对与当事人沟通,三是对认罪认罚、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的综合运用。最终量刑结果在同类案件中处于较轻水平,体现了专业辩护与认罪认罚制度有效衔接的实务价值。
问一: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最早可以在什么阶段介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因此,辩护律师最早可在侦查阶段介入,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并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问二:认罪认罚是否意味着必然获得轻判?
认罪认罚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情节,而非“应当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从宽幅度受案件性质、涉案金额、悔罪表现、退赃退赔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辩护律师需在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具体案情争取组合从宽情节,才能实现较为理想的量刑结果。
问三:辩护律师发现指控金额有误时,应如何处理?
辩护律师经阅卷发现指控金额包含与犯罪无关的款项时,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法律意见,要求核减或重新审计。如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辩护律师需持续跟进补充侦查方向,并向当事人释明诉讼进程变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当事人产生不信任情绪。
问四:当事人及家属应如何配合辩护律师工作?
当事人应如实向辩护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或虚构。家属应积极配合律师完成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的落实。同时,家属需保持与律师的理性沟通,理解诉讼进程中的正常波动,避免因阶段性不利变化而影响辩护策略的连贯性。
结语
刑事辩护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工作,既需要辩护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与证据审查能力,也要求其在认罪认罚、退赃退赔、量刑协商等环节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支持。王静律师及其团队在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实务中,始终坚持以专业为本、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衡。
如有刑事辩护相关法律需求,可联系王静律师:1750212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