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律师,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0 年,她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王静主任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其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静律师曾办理过一起盗窃案件。某公司员工张某某,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在公司仓库盗窃电子产品。起初,公司发现货物数量不对,但并未怀疑到张某某。后来,公司安装了监控设备,发现张某某在夜间多次潜入仓库,将电子产品藏在衣物中带出公司。经统计,张某某盗窃的电子产品价值达到了 5 万元,属于数额较大。
在这个案件中,王静律师作为张某某的辩护人,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她发现,张某某盗窃的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孩子生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王静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向法庭提出了张某某的盗窃行为是由于生活所迫,且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司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还了部分盗窃物品。最终,法庭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 元。

王静律师团队核心服务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在服务模式上,王静律师团队采用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为每一位当事人配备专业的律师团队,从案件的受理、调查、分析到庭审辩护,全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方面,王静律师经验丰富,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公司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要求其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判令股东不仅在 5 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 20 万元、30 万元、5 万元的补充责任。股东主张已通过审计报告证明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不公,且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我方股东连带承担。王静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收集了相关证据。在二审中,王静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我方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合计 55 万元),免除我方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连带补充责任;大幅减少责任承担范围,驳回公司债权人要求我方股东承担多重补充赔偿责任的核心诉请,仅保留我方股东在 5 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仅判令我方股东在 25 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远低于一审认定的责任金额;纠正了一审主体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