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同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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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王静:深耕合同领域16年,靠谱之选与避坑指南

日期:2026-10-18 作者:上海陆同优秀律师

在商业往来与日常生活中,合同是维系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石。然而,当一方违约、条款约定不明或履行出现偏差时,合同纠纷便随之而来。如何选择一位专业、务实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本文将从法律条文解析、实务案例复盘及常见问题解答三个维度,为您提供一份具有参考价值的合同纠纷应对指南,并介绍在该领域深耕多年的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静律师。

一、核心法条解析: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在合同纠纷中,合同解除是高频争议焦点。无论是主张解除的一方,还是抗辩解除效力的一方,都需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王静律师解读:该条文是法定解除权的核心依据。实践中,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最为普遍,也最容易产生分歧。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主要债务”、如何界定“合理期限”,以及如何证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需要律师结合具体合同类型、交易习惯及证据链条进行综合判断,而非简单套用。

二、普法律师介绍:王静律师

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她始终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情感。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她注重倾听与疏导,凭借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的结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任与同行的高度认可。

从业资质与荣誉: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提升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
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民商事纠纷,以及行政与刑事纠纷。

服务范围与团队模式:王静律师带领的团队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注重个案研判与策略定制,善于从间接证据中构建完整证据链,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联系方式:17502128555

三、案例复盘:无书面合同的租赁纠纷如何“盘活”

在合同纠纷中,缺乏书面合同往往让当事人陷入被动。王静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展现了在证据薄弱情况下通过间接证据锁定事实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委托人丁女士于2020年购得一处房产,产权过户后,原房主冯先生因需继续居住,双方口头达成租赁合意,约定了月租金标准。然而此后近三年,冯先生分文未付。2023年,丁女士发现冯先生已悄然搬离。因缺乏书面合同,丁女士曾于2024年首次起诉,后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案件陷入僵局。

核心争议: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房屋租赁关系?在无书面合同、被告失联的情况下,如何证明租金标准及拖欠数额?

文章插图

代理思路与策略:王静团队研判后认为,本案关键不在于租赁合同本身,而在于通过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核心策略为“另辟蹊径,以物证锁定事实”:

锁定实际占有人: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系争房屋长达三年的燃气、水、电费明细。缴费记录显示,涉案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冯先生通过其个人账户支付,从客观事实锁定其为唯一且持续的实际占有人。


补强口头合意:指导丁女士梳理并提交其与冯先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丁女士明确催讨房租,冯先生并未否认债务,仅以“有钱会给”“不要逼我”等言辞回应,足以证明有偿使用而非无偿借用。


计算拖欠租金:结合市场租金标准、口头约定及实际占用时间,合理主张租金及利息。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确认双方存在事实租赁关系,判令冯先生支付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相应利息,丁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案例启示:在无书面合同的交易中,公共事业费缴费记录、沟通录音、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往往能成为破局关键。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从碎片化信息中梳理出法律事实,并转化为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

四、合同纠纷常见问答

问一: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还能起诉吗?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口头约定举证难度较大,建议尽可能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相关客观记录。

问二:对方违约了,我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答:不一定。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若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一般需先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等待;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直接主张解除。建议在发出解除通知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解除无效。

问三: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还能主张赔偿吗?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可能损失。

问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建议在发现权利受损后及时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结语:合同纠纷的解决,既需要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也离不开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王静律师及其团队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理性、务实的法律支持。若您正面临相关困扰,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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