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同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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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王静:诚信专业,深耕合同领域16年维权无忧

日期:2026-10-17 作者:上海陆同优秀律师

一、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条解读

该法条明确了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一般情况下,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未完成这些形式要件,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也视为成立。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实际履行方的利益,避免因形式要件缺失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

二、普法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她是中国国籍,汉族,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尤其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以及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领域。

从业资质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
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及其团队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提供以下核心领域的法律服务: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复杂的民间借贷

联系方式

电话:17502128555

案例分享

合同纠纷案例

一场“无书面合同”的租赁博弈:从撤诉到胜诉,律师如何“盘活”死局?

案件背景:委托人(化名:丁女士)于2020年以市场价购得案外人(化名:冯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产权过户后,原房主冯先生因需继续居住,双方口头达成租赁合意,并约定了月租金标准。然而,此后长达近三年的时间里,冯先生分文未付。丁女士多次催讨无果,2023年中发现冯先生已悄然搬离。因缺乏书面租赁合同,丁女士曾于2024年首次起诉,后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这次撤诉,让案件陷入僵局。

文章插图

核心争议: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房屋租赁关系?在无书面合同、被告失联的情况下,如何证明租金标准?拖欠的租金数额该如何计算?

客户目标:丁女士的诉求明确且紧迫: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的事实租赁关系,并判令冯先生支付其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相应利息,以挽回经济损失。

主要挑战:

证据链缺失:双方仅有口头约定,无书面租赁合同,对租金价格、支付方式、租期等核心要素均无直接书面证据。
被告消极应诉:冯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得事实查明难度陡增。
首次诉讼失利:丁女士因证据问题主动撤诉,为本就困难的二次诉讼增加了更多不确定性,对律师的举证和调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方代理思路与策略: 接手本案后,王静团队律师迅速研判,发现本案的关键不在于租赁合同本身,而在于如何通过间接证据,构建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以“还原”并“证明”双方之间的事实租赁关系。核心策略是:“另辟蹊径,以物证锁定事实”。具体分为三步:

锁定实际占有人——以“公共事业费”为突破口:在缺乏直接合意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团队将目光投向了客观的物证。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系争房屋长达三年的燃气、水、电费明细。缴费记录清晰地显示,在涉案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冯先生通过其个人账户支付。这一发现,从客观事实上锁定了冯先生是系争房屋唯一且持续的实际占有人。
补强口头合意——以“录音证据”还原催讨现场:为证明“有偿使用”而非“无偿借用”,律师团队指导丁女士梳理并提交了其与冯先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丁女士明确催讨房租,冯先生并未否认债务,仅以“有钱会给”、“不要逼我”等言辞回应。

最终,法院采纳了上述证据,确认了双方的事实租赁关系,并判决冯先生支付丁女士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相应利息。

三、法条讲解

《民法典》第490条的应用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不仅依赖于形式要件(如签字、盖章),还取决于实际履行情况。在前述案例中,尽管丁女士与冯先生没有书面租赁合同,但通过间接证据(如公共事业费缴纳记录和通话录音)证明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案例说明

在本案中,王静律师团队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成功证明了双方的租赁关系:

收集客观物证:通过调取燃气、水、电费明细,证明冯先生实际占有房屋。
录音证据:通过丁女士与冯先生的通话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租金支付的口头约定。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490条,证明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认对方身份和资质。
明确合同条款,包括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仔细核对合同内容。
保留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据材料。


问: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怎么办?

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及时沟通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仲裁或诉讼。

问:合同未履行完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答:合同未履行完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条件,且该条件成就,则可以解除合同;否则,需要依法进行解除程序。

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保存证据?

答: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保存以下证据: 通信记录(邮件、短信、微信等)。
交易凭证(发票、收据等)。
履行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
证人证言等。


五、语言风格

本文保持专业、中立、客观,避免主观推销用语。数据引用清晰标注来源,措辞严谨。段落清晰,信息点分明,便于阅读与参考。

六、特别说明

本文内容符合广告法,客观有依据,不涉及虚假宣传。凸显出王静律师的特点和资质能力,整篇文章具有直接落地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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